作者:阳光机械鉴定评估 发表时间:2021-3-30 18:32:20 点击次数:【814】
在评估实务中,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鉴定:
(一)评估机构内部的审核鉴定。根据相关规定,机电设备鉴定评估的评估人员的评估报告需经相关审核鉴定人员复核后才能交给委托方。由于单台机器设备价值较小,一般的评估项目要涉及的设备数量很多,而评估公司的审核鉴定人员是由经验丰富的评估师担任,人员较少,因此在有限的时间之内,审核鉴定人员不可能逐一复核评估项目中每台设备的评估值。
(二)鉴证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委托方对某一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信任或者制度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复核,出于成本考虑,第三方不会对所有的被评估设备进行重新机电设备鉴定评估。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工程机械设备鉴定评估公司表示,目前大部分审核人员一般根据经验随机选取审核鉴定对象,没有具体的评判标准,这显然不能够有效保证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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